吉林省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6日-27日
摘要:各地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已陆续公布,为方便各地考生第一时间查询当地报考信息,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考试频道特搜集整理全国报名信息供大家参考。201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考试辅导教材>>
吉林省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6日—27日,考试时间:11月3日。
吉人社办字〔2012〕10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招标师、出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6日—27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6月18日—29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其中,在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中,报考人员仍按属地原则选考区。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系统按管理权限,将报考人员上述材料由省级公司统一汇总到省通讯管理局进行初审,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具体办法由省通信管理局另行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自行在网上交费。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18日—7月5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经济 | 11月3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要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出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出版局联系,电话:0431-85644759。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46514。
(三)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工信厅法规处联系,电话:0431-85835926、13904321585。
(四)通信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431-85171011。
(五)招标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7楼716房间。联系电话:0431-85385979、85385987(传真)。
(六)经济考试用书征订网址: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
一、考试收费标准
二、报考条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经济 | 13元/人 | 每人72元。 | 国家发改价[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承担考试任务的考区考务费40元/人。 |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经济 | 中级 |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 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 ||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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