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0年度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9月15日
市人考中心函[2010]3号
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文件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11月7日(周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从2010年4月10日起至9月15日止
三、报名办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同时考虑到本地区考生的实际情况,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人员按单位归口到区、县人社局或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报名。部属驻地单位、民营、三资企业及无主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就近到区、县人社局或以下各报名点报名。
1、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502室
电话:85240326 联系人:梁琼
2、西安市人才市场西郊分市场
地址:西二环69号
电话:84240740 联系人:赵秦
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602室
电话:88325331 联系人:张兰芳
4、西安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地址1:南大街粉巷22号
电话:87253180 联系人:孙兵
地址2:振兴路133号4号楼405室
电话:88405545 联系人:李舒燕
5、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航天管委会
电话:85688787 85688783 联系人:吕文静
6、西安五叶人才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37号
电话:87345673 13669280251 联系人:金叶
7、西安智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安东街110号107室
电话:82242887 81083550 联系人:任锐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填涂报名信息卡。各单位和报名点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时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考试报名表》等。
(二)有条件上网的考生可于2010年4月10日起,至9月15日中午12:00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 KB以下。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中午12: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8360165
四、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每人每门40元,两门共80元。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专业设置与题型: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以下专业中选择报名:
工商管理 农业经济 商业经济 财政税收
金融保险 运输水路 运输公路
运输铁路 运输民航 人力资源 邮电经济
房地产经济 旅游经济 建筑经济
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2、考生报考资料应与本人真实情况相符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报名点只对考生报考信息是否清晰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网上资格审核时限为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
3、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应在10月30日至11月5日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且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应提前与原报名点联系,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凡在职称考试中违纪,被作出“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未达到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成绩公布时间为2011年1月7日。
六、考试用书征订
2010年度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经济考试用书。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经济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考试用书定价为: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配光盘)55元/册。
需要征订考试用书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010年4月28日前,到各报名点订购。各报名点请于4月29日前,将考试用书征订单统计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
联系人:张黎
联系电话:88360322
附件:1、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2、2010年度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