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09年经济师考试4月10日-5月15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2009〕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0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9:00—5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考生全科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在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证书领取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服务,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照 片 (大一寸) | |||||||||||||||
国籍地区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专业名称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专业技术 职 务 |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报考级别 | □初级 □中级 | 报考专业 | ||||||||||||||||
工 作 简 历 | ||||||||||||||||||
起 止 年 月 | 单 位 名 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单 位 审 核 |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初级条件; □报考中级条件。 单位盖单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考 试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考试时间 | 2009年11月8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发 证 机 关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2.发证机关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
代码 | 名称 | 中 级 | 初 级 | ||||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
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3.中级 4.初级 | 01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中级) | 21 | 工商管理(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2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中级) | 22 | 农业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3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中级) | 23 | 商业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7 | 财政税收 | 04 | 财政税收(中级) | 24 | 财政税收(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9 | 金 融 | 05 | 金融(中级) | 25 | 金融(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0 | 保 险 | 06 | 保险(中级) | 26 | 保险(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1 | 运输水路 | 07 | 运输水路(中级) | 27 | 运输水路(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2 | 运输公路 | 08 | 运输公路(中级) | 28 | 运输公路(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3 | 运输铁路 | 09 | 运输铁路(中级) | 29 | 运输铁路(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4 | 运输民航 | 10 | 运输民航(中级) | 30 | 运输民航(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5 | 人力资源 | 11 | 人力资源(中级) | 31 | 人力资源(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6 | 邮电经济 | 12 | 邮电经济(中级) | 32 | 邮电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7 | 房地产 经 济 | 13 | 房地产经济(中级) | 33 | 房地产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9 | 旅游经济 | 14 | 旅游经济(中级) | 34 | 旅游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21 | 建筑经济 | 15 | 建筑经济(中级) | 35 | 建筑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说明: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月10日9:00至5月15日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各市交费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省直考区实行网上交费确认。 |
5月15日前 | 全省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
5月18日 | 各市报送订书单 |
5月27日前 |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汇总表 |
9月28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预订单、制作准考证 |
10月15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11月8日 | 考试 |
12月18日前 | 完成阅卷工作,上报成绩信息 |
2010年1月8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各市收到省人事厅下发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 | 各市报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材料和报考资格初次复核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