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通知
正保会计网校
2013-05-03
普通
内容摘要:北京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持本人签字的《考生承诺书》、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时间安排及报名网址
1.报名时间表
初级资格(无纸化)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3年4月10日8:00至5月10日24:00 | 2013年4月10日8:00至5月10日24:00 | 2013年4月22日8:00至5月10日24:00 |
网上付费时间 | 2013年4月10日8:00至5月11日24:00 | 2013年4月10日8:00至5月11日24:00 | 2013年4月22日8:00至5月11日24:00 |
首次报考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 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9:00―17:00 | 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9:00―17:00 | 资格后审 时间另行通知 |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 2013年8月26日8:00至9月8日24:00 | 2013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6日24:00 | 2013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6日24:00 |
2.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网址:http://kuaiji.bjcz.gov.cn
(二)相关要求
2.高级资格
(1)审核要求: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持本人签字的《考生承诺书》、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证书管理: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予以颁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有效期3年。
3.其他要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只办理一次报名手续。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不再办理退费手续;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