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通知
内容摘要: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负责,考生须本人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省直考生到省会计考办,由省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考区考生由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我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全省集中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5月7日(法定节假日4月29、30日和5月1日暂停报名,双休日照常报名)。
一、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负责,考生须本人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省直考生到省会计考办,由省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考区考生由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不受理他人及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因我省部分地区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为维护考试秩序,考生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或身份证所在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能跨地区报名。
二、信息确认
考生持加盖人社职改部门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直接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四、报名成功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次日(5月7日截止)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