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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2012年高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长沙会计网 2012-06-20
普通

长财会考[2012]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12年6月22日-6月27日,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缴费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13号窗口(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时间定于2012年6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到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事业单位考生需经本人单位在《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栏目按实际情况填写以下意见“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个,经研究同意×××同志参加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二)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参加2010年度继续教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盖章;(三)现场资格审查后,网上审核通过考生报考信息,打印《报名回执表》,并办理现场缴费手续。

  四、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五、考试地点:考点设在长沙市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前一个月自行上网打印。

  六、考试用书:全国统一辅导教材《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大纲(2012)》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本次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均有调整,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订购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书款(领书时间见长沙会计网)。

  七、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信息请查询长沙会计网(www.cskuaiji.gov.cn)。

  附件: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2012〕5号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管理

  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申报参评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持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我省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具体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和要求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通知。

  二、考试

  (一)报考条件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办法为方便广大考生,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同时同地联合组织资格审查及缴费,并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6月22日至6月27日,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统一部署,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的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选择本单位所在市(州)的报名点进行网报。

  2、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和缴费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地点进行(县级不设点)。时间定于2012年6月28、29两天,逾期不予办理。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考生持经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自2012年起,事业单位考生需经本人单位在《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栏目按实际情况填写以下意见“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个,经研究同意×××同志参加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6月28、29日)向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财政部门审核考生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按照报考条件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在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表》“报名点审核意见”栏分别签字盖章确认。

  各市(州)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6月28、29日)根据与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字盖章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网上审核通过考生报考信息,打印《报名回执表》,并办理现场缴费手续。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前一个月自行上网打印。

  (四)考试费用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属省级收入,各市(州)财政局代收后统一上缴省财政厅。报名费收入留存市(州),人社、财政部门各50%用于相关费用支出。

  (五)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对加强高级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市(州)会计考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周密安排,确保我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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