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购买的简单理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12-02
普通
A公司发行股票给甲公司,目的是为了取得甲公司持有的B公司的100%的股权,但是因此甲公司持有了A公司60%的股权,能够控制A公司。
此时构成反向购买。
甲通过控制A间接控制着B。并购后,甲是A的母公司,而A又是B的母公司(法律上的)。
换个角度可能好理解一下,就是本题中明明A是通过定向增发本企业普通股对B企业进行合并,我们说的本题一开始A的初衷是合并B,所以涉及到的母子公司就从二者中产生。可到后来,却被别人合并了,那么A还能成为此次合并行为的母公司吗?显然不可以,所以反向购买发生后,A就被沦为(会计角度)子公司了,而B就是(会计角度)的母公司。
反向购买比较难理解,学员可以先掌握其核算方法,目前阶段咱们以高会考试为主,不必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