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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5日-30日报名

鄂州市财政局 2009-06-04
普通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30日

  二、报名程序:

  1、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从湖北省财政厅网―网上办事栏目下载,网址:www.ecz.gov.cn)。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

  3、市人事局初审(盖章),联系电话:0711-3388911。

  4、市财政局会计科(712房间)报名,联系电话0711-3388675。

  三、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四、考试时间:2009年9月6日8:30-12:00.

  五、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务费:100元/人。

  七、成绩查询:网上查询。网址:省财政厅网(www.ecz.gov.cn)。

  八、注意事项: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继续不参加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

  九、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会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会计或财税经济专业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直接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型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或参加编纂并正式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本人承担撰写任务不少于五万字);或在国际、全国性分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学术会上发表二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4、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国家级表彰一次以上者;或受到省、部级表彰二次以上者;或受到市、州政府表彰三次以上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组织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及处理财经信息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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