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5日-30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其考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承办。
二、考试工作
(一)凡符合《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54号)文件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含中央在鄂单位报考人员,下同)的资格审查,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
(三)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30日。
(四)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经同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送市、州会计考办汇总,由市、州会计考办汇总集中送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中央在鄂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盖章)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8∶30—12∶00;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区,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成绩查询网址:湖北省财政厅网(www.ecz.gov.cn)和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六)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到湖北省会计学会征订《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
(七)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合格证,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此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省内当年评审使用的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与省财政厅上报全国会计考办核定,由省会计考办核发合格证,此证只在本省当年有效。
(八)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事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外语、计算机按规定可以免试者除外)。其中,《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外语、计算机成绩按量化评审有关规定折算分值,进入量化评审。2007、2008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人员,申报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成绩有效。
三、其它相关事项
(一)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参加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
(二)中级职称为审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讲师(会计学专业)等相近专业的,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基本条件,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合格者经省职改办审查同意可申报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其他专业的中级、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确因工作需要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的,须先考试取得会计中级职称,并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有关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材料报送及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按照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五、相关表格下载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在湖北省财政厅网—网上办事栏目下载(网址:www.ecz.gov.cn)。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是国家为促进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高级会计人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政府人事、财政职改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广泛宣传,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省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