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7月1日-9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甬会考办[2009]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含特定区域),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1号)及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会考办字〔2009〕8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上午进行,现就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区;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报名条件
全市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规定岗位的,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7]276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经济、统计和审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浙职改办[1998]9号)规定的范围和评审条件,在2003年底前经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现仍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或由此改制为个私、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规定岗位的,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全市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9日(双休日除外)。因各种原因,宁波今年暂不纳入浙江省财政厅网上考试报名系统,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仍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隶属关系,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本级单位报名在宁波市财政局会计事务办理点(市中山西路19号西大厅一楼)。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09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照2张(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
五、考试费用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203号文的规定,考试费用为每人80元整。
六、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定价20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是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唯一命题依据。
学习辅助参考资料。中国会计学会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根据新大纲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定价40元),供考生复习选择使用。
考生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考试复习资料,若需要,可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同时预订复习资料。
七、报名资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在7月10日上午11:00前将当地预订的考试复习资料数量通过局内网邮件上报。另外,考试报名表等资料请在7月15日前报送,以便我们及时汇总上报省厅,确保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报名工作中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87188411
附件2.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