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殷都区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5日-23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安财会〔2009〕7号文件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会考办〔2009〕2号)精神, 2009年,我省继续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现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的人员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初审工作(报名原件送市财政局),市直及外地驻安单位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4、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对不符合以上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破格报名,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1)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3)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
(4)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5)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一次以上者;或受到省辖市级政府表彰两次以上者。
(三)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5日——6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殷都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三)联系电话:3995956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时间:2009年9月6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
(三)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人员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六、考试成绩合格证
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七、报名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05〕415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八、报考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交验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中级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四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色彩不限),破格报考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表项目应用工整楷书填写齐全,对由于填写不清、填写不全、填写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殷都区财政局会计科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