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1日-3日报名
关于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九财会[2009]3 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浔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会[2009]8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领导下,由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会考办”)组织实施。
二、考试工作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凡符合《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含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赣人发[2005]10号文件可在“江西省人事厅”网查询: http://www.jxrenshi.gov.cn/)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6月3日。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各县区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章,由各县区人事和财政部门汇总,送市人事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集中交市会考办(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市区单位报考人员先经市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到财政部门审核盖章、交费后,由市会考办上报省会考办。
4、报名应提供资料:单位介绍信、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问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设在南昌市区。
4、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由省会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审工作中有效。
(三)考试报名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的规定标准80元/人执行。
九江市财政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