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8日开始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函〔2009〕370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并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四)获得专科学历,并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
(五)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财会〔2005〕875号)“第五章 破格条件”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
(一)我市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6月8日至11日,6月29日、30日;
(二)报名地点:蚌埠市财政局会计科(体育路58号财税大楼六楼);
(三)报考人员须填写《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表》;
(四)报考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学历证书;3.会计师资格证书;4.会计师聘书(国家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除外);5.身份证;6.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五)考试报名费100元。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元/本)和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40元/本)可在报名时自愿征订。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点设置在合肥市。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五、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会计科:徐晓莉。 联系电话:2076967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王兴保。联系电话:3110635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财会[2005]875号)中有关破格条件的规定
第五章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但具备基本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三项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一)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三)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四)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