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预习:居间合同

2013-03-25 16:31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知识点二十七、居间合同

  1.定义: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居间人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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