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预习:赠与合同

2013-03-25 16:20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知识点十九、赠与合同

  1.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