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预习: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2013-03-19 16:11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知识点十二、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1.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 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示例】订立时 履行时
甲(A) 10 11
乙(B) 12 13
C 14 15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示例】
(5)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6)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