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预习: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2013-03-18 14:50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知识点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行为)的协议(意思表示一致)。

  二、合同与债的关系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最主要、最普遍的原因。此外,能够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还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不同的特征:

  (1)合同之债是双方或多方之债,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

  (2)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之债是任意之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任意设定;

  (4)合同之债是平等之债,当事人互为权利人和义务人。

  三、合同的分类  

按有无对价 有偿合同 买卖、租赁、承揽合同 
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等 
按法律是否对名称有规定 有名合同 《合同法》分则中的合同 
无名合同    
按是否交付标的 诺成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 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 
按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 要式合同 融资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等 
不要式合同    
按主从关系 主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从合同 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四、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

  2.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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