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预习:合同的格式条款

2013-03-18 15:02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知识点五、合同的格式条款

  1.提示说明的义务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合同本身无效时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格式条款解释

  (1)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