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每日一练 > 税法二

《税法二》预习: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11

  某企业2010年发生业务:

  (1)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 7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2)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3)“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点击查看答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