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12月15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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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30日
报名网址:www.hebpta.com.cn
报名考点:考点设在沧州市
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沧人社办[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单位人事科:
根据冀人考发[2009]5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8、19、20日举行,考点设在沧州市。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0年6月18日 | 下午 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2010年6月19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2010年6月20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二、考试报名方式和程序
2010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3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009年12月31日前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报名条件、科目及周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四)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六)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七)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四、收费依据、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及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附件:
1、全国注册税务师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1月4日 | 市开发区 渤海新区 南大港 中捷 | 市直单位 |
5日 | 吴桥 东光 海兴 盐山 献县 | |
6日 | 南皮 泊头 肃宁 孟村 沧县 | |
7日 | 河间 黄骅 青县 任丘 华油 | |
8日 | 新华区 运河区 |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