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及换证工作的紧急公告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03-05
普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测试合格才能申请入会。而此时点前取得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可以不经测试直接申请入会。
为此,请符合直接申请入会条件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携带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在四川注协网站首页→注册管理→注册资料下载)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登记入会手续;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按照《办法》规定,需经过相关测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未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未超过5年,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其入会手续按《办法》的规定办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非执业会员换证后续工作和新会员入会工作的通知》(会协[2010]1号)的要求,对于2009年集中换证期间未能及时到协会办理换证的非执业会员, 请尽快到省注协办理换证手续。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一0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