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0年注会考试(专业及综合阶段)报名公告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份举行,其中:9月11日至12日举行专业阶段科目考试,9月18日举行综合阶段科目考试,现将网上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的规定处理。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报考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可同时报考全部专业阶段科目或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二)浙江省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符合报考条件者可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协会进行网上报名、订购辅导教材和网上交费。报考者网上交费,须开通所持有的报名系统中所列任一国内主流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网上报名时间是:专业阶段考试报名3月26日至4月8日,综合阶段考试报名4月10日至30日。
三、其他
(一)考试报名费
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
(二)免试申请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出示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所属地区报名管理部门办理免试申请。经省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杭州地区报名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管理部门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财税大楼一楼附楼 | 12366 |
0571-87044124 | ||
0571-87045719 | ||
萧山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育才路488号萧山区财政办事服务中心 | 0571-82723311 |
余杭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区财政局一楼财政大厅 | 0571-86223553 |
临安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临安市临天路150号临安市财政局二楼 | 0571-63713332 |
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富阳富春路11号富阳市财政局二楼202室 | 0571-63323505 |
桐庐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桐君街道春江路688号财税大楼 | 0571-64220712 |
建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03号建德市财政局二楼 | 0571-64723018 |
淳安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95号淳安县财政局八楼 | 0571-65025556 |
(五)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各项费用,直接以环迅支付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需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报名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所属地区报名管理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附件: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