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变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主要变化: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处理中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换出资产相关的税费计入到了当期损益,而之前的处理时,只要是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基本上税费(除了增值税)一般都是计入到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这一变化确实有点意料之外,但是是在情理之中。
这个也是会计和税法的一种统一,因为会计和税法处理一项都坚持自己的原则,会计就像是媳妇儿,税法就像是婆婆,两个人永远都有一些无法调和的家庭小矛盾,不过最近不管是会计准则调整还是税法的调整,婆媳关系一直都在逐渐改善,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倡议在婆媳之间也形成共识啦。所以这个调整其实和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一致了,也就是说换出资产的税费就计入到损益了,这个很好理解,因为什么?换出去资产发生税费是会计上核算的问题,就像是媳妇儿出去买菜发生点路费什么的,回来和婆婆报账,一看买菜还打了个车,这个车票给报吗?万一媳妇儿胡乱弄个发票怎么办?所以婆婆这边就一个原则:打听一下最近的菜价怎么样,我只认菜,不认票,什么打车票,我不认识,你就是坐着火箭去买菜那也是你的事情,菜价才是实实在在的,下楼问问左邻右舍全知道了。所以可以知道税法上一般认的是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至于换出税费那是另一码事,媳妇儿私下里该确认费用确认费用,该交税交税,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不管多贵都是自己消费。
为什么之前不具有商业实质情况换出资产税费可以计入到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呢?就好比是媳妇儿忽然买了个婆婆不认识的心玩意儿,一辈子没吃过这种菜啊,怎么办?那媳妇儿把打车费弄到菜价里面婆婆也看不太出来,所以容易蒙混过关;现在信息这么发达了,越来越不好混了,什么信息上网一查就知道,因此现实中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逐渐减少了,公允价值不容易取得的情况也比较少见了,一般情况不具有商业实质就主要以内部交易为主了。所以既然是少数情况了,那就少数服从多数,直接按照具有商业实质的税费处理原则了。意思就是说即便是内部交易,一家人之间换换东西,公允价值其实也是可以大体知道的,换出资产的税费就乖乖计入到损益为好,影响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基本上行不通了。
所以基本上可以认为,随着现在信息的逐步发达,会计和税法的处理逐渐趋于一致,新时代的婆媳关系在逐步改善。不管是不是内部交易,税法上都认为换出资产税费是实实在在的,换入的资产都应该按照实际的公允价值入账,那么这些税费就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因此这种统一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了解这些问题,多看看税法的规定是很必要的,税法一般的处理都是比较看重实质的,会计上则谨慎有余魄力不足,对于一些不确定的事情急于表现出来,比如资产减值、公允价值变动等等,但是税法一般认为这些都是不确定的短期因素,什么时候实实在在了才会考虑,这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确实能够减少很多风波,比如金融危机引发的公允价值计量危机问题,谨慎的人就是不容易做出业绩,还容易将自己困死。这种思考的方法也可以运用在其他方面,比如会计上的暂时性差异的判断和递延所得税的计算,所谓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都是在税法角度说的,可抵扣的意思就是说未来可以抵扣,但是现在不允许,因此形成的就是一种将来的一种支出承诺,相当于是个购物券一样,只不过你现在多交点钱买了这个购物券,以后再交税的时候允许使用购物券了。这样税法和会计差异角度去理解一些知识点就会容易很多,我想教材的变动虽然小,但是带给我们的思考却比较多,带着思考去学习,相信学习会更有乐趣,也会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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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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