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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12-28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10% 10日 2日

  B、5% 2日 10日

  C、3% 10日 2日

  D、3% 5日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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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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