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市场对策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09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强化学习十七、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重点)
特殊: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的“市场对策权”,包括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
判断题
市场对策权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强制性权利。( )
Y.对
N.错
【正确答案】:N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接受调制主体和规制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