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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学习: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06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强化学习八、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一)原因: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社会性、法律性、表意性

  (二)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非法律行为”(补充:指不能形成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创造、侵权)

  (三)法律行为并非都是合法行为,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不是“违法行为”。

  【例题·单项选择题】

  对于经济法主体从事各类行为需要作出评价,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非常重要的是( )。

  A. 政治标准

  B. 经济标准

  C. 法律标准

  D. 道德标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在评价标准方面,可以有政治标准、经济标准、法律标准等,但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法律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例题·单项选择题】

  下列经济法主体中,不属于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商业银行

  C.经营者

  D.消费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我国重要的调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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