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学习: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03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强化学习五、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1.定义: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
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
2.同一主体可以因其参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成为多个法律领域的主体。
政府可以成为经济法上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