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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5-30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讲解八、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1.在一般情况下,承诺做出生效后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于合同成立时开始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具体时间依不同情况而定: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的合同,承诺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当事人签订要式合同的,以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形式要求完成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考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考题)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1.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

  2.在特殊情况下,合同可以有不同的成立地点: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合同需要完成特殊的约定或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以完成合同的约定形式或法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

  (4)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考题·单选题】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2011年考题)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超教材)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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