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难点讲解:经济法的渊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3-05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难点解析四、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从形式意义上说,就是指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宪法 |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
法律 | 由于经济法的调整涉及国民的基本权利,因而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加以保护。 |
全国人大每年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和年度计划,从法理上说,应与其他法律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 |
行政法规 | 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根据国家立法机关的授权决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大量的经济法领域的法律,有许多都是需要国务院予以进一步具体化的,其重要形式就是相关法律的“实施条例”。 |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 |
为了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多个部门还经常协调联合发布部门规章。 |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本地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 |
地方性法规不得违反上位法,它主要是对相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具体落实。 |
【例·单选题】
◎下列法的渊源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例·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领域的成文法律有( )。
A.《会计法》
B.《商业银行法》
C.《证券法》
D.《保险法》【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的渊源。《会计法》属于财税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