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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解析:非经常性损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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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给广大会计人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及便捷的交流机会。坛子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学员们将自己整理的学习笔记、知识点总结、错题解析、备考经验及学习心得发布出来,供大家一起来分享!以下是网校学员“果不其然”整理的关于《中级经济法》“非经常性损益”知识点解析

  【问题】如何理解“非经常性损益”?

  【解析】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非经常性损失和非经常性收益,如果非经常损失大于非经常性收益,也就是说,当非经常性损益为负数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就会比扣除前的净利润高。

  无论是收益还是损失都是减去,但是损失是用负数表示(比如说损失500,即-500),因此减去一个负数就是相当于加(负负得正)。

  所以当发生非经常性损失500万时,净利润为:2500-(-500)=3000,按较低的计算,是按2500计算。

  而当发生了非经常性收益500万时,则为:2500-500=2000,按较低的计算,是按2000计算。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果不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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