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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2-21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据此,国务院于2007年11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法》的重要概念、税收政策以及征管问题。鉴于企业所得税的计征复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开征的重要税种,是市场经济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税种。由于各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般征收个人所得税,仅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许多国家,企业所得税又称为公司所得税或法人所得税。迄今,已有16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征了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法人所得税等。不同国家对这一税种的名称的确定,受到各国法律术语习惯和法律制度规范的影响,理论上说,名称的不同意味着征收范围的差异。尽管我国选择的是“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但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企业”的概念与企业法所指的“企业”的范畴并不一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纳税人的规定构成了其所使用的“企业”的概念的内涵,实质上属于“法人”的范畴。由于“企业”的概念比“法人”的概念更容易为公众所接受、更符合我国税制传统,因而立法最终确立的是“企业所得税”,实际上规定的却是“法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范围: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所得税以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纯收益额或纯所得额为计税依据。所得税制度的确立,与军费的筹集和战争的发生密切相关。由英国首相皮特(Pitt)于1789年创设的“三部合成捐”,并于1799年改为“所得税”。战争结束后,所得税几经废立,直到1874年时,才成为英国的一个经常性税种。在美国,同样是为了满足南北战争对军费的需要,国会于1862年开征所得税,其后亦历经多次废立的波折,直到1913年,才通过美国的第一部联邦所得税法,使所得税的地位得到了正式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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