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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比记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13
普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    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股东人数    50人以下   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出资证明形式    出资证明书
必须采取记名方式 
  股票
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组织机构
  
  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    分离程度较低   分离程度较高 
信息披露义务    无限制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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