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比记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13
普通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设立方式 | 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 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
股东人数 | 50人以下 | 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
出资证明形式 | 出资证明书 必须采取记名方式 | 股票 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 |
股权转让方式 |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
组织机构 | 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 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 | 分离程度较低 | 分离程度较高 |
信息披露义务 | 无限制 |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