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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总论知识点十: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07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总论

  【知识点十】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本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 多种责任的竞合(产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往往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 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因而经济法责任也具有突出的经济性,主要体现为经济性责任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太阳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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