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总论知识点十二: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07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总论

  【知识点十二】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

  1.赔偿性责任:

  一类是国家赔偿,一类是超额赔偿。如民法上的损害赔偿、税法上的滞纳金等。

  2.惩罚性责任:

  包括财产罚、自由罚、资格罚、能力罚、声望罚等。比如罚款、信用减等、资格减免等。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太阳子龙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3中级-畅学旗舰班

15位师资全享 4小时内答疑

热门课程了解详情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zhongj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