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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9-06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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