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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26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税前扣除项目

  (一)一般扣除项目

  一般扣除项目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禁止扣除项目

  (三)特殊扣除项目

  【例】多项选择题

  ◎下列项目属于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的是( )。

  A. 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B. 税收滞纳金

  C. 企业向银行取得经营性借款发生的利息

  D.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和税收滞纳金是不能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的。向银行取得经营性借款发生的利息和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例】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支出项目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赞助支出

  B.税收滞纳金

  C.罚款

  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禁止扣除项目。根据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税收滞纳金、罚款和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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