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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24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是以取得所得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单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国有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股份制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增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协调,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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