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消费税的纳税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19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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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六章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应税行为: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其他应税消费品
【例】单项选择题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由()代收代缴。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