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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委托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10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 具体合同

  十三、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三)委托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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