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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26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七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的效力随之消灭。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依法免除债务

  (六)混同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1)合同失效;(2)合同项下的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3)负债字据的返还;(4)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合同义务;(5)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结算和清理条款继续有效,直至结算和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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