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12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五节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主体与类型
(一)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的类型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的类型,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法责任。
二、违反证券法的民事责任
违反证券法的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赔偿”,包括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一)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
(二)其他禁止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证券服务机构的民事责任
(四)证券公司的民事责任
(五)收购人或其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