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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12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五节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主体与类型

  (一)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的类型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的类型,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法责任。

  二、违反证券法的民事责任

  违反证券法的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赔偿”,包括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一)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

  (二)其他禁止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证券服务机构的民事责任

  (四)证券公司的民事责任

  (五)收购人或其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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