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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01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预习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1.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

  2.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合作条件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2.合作企业的投资和合作条件

  (1)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2)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3)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

  (4)合作各方的出资转让。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1.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2.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

  1.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约定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1)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

  (2)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

  (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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