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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总结(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0-11-30
普通

  (2)按照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

名称 释义 
资合公司 指以公司资本和资产条件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靠的不是股东个人的信用情况如何,而是公司本身资本和资产是否雄厚。由于此种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因此,公司股东间以出资相结合,无须相互了解,公司具有公众化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 
人合公司 指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据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因为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 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两合",其意即指"人合"与"资合",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前面提到的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即为人合兼资合公司。 

  (3)按照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

名称 释义 
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的经营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也称为控股公司。若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特点是:
1、母公司拥有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2.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主要是基于股权的占有,而不是直接依靠行政权力控制公司。
3.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各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财产责任上,二者也各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各自的债务负责,互不连带。 
总公司与分公司 两者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之处,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财产对其子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可以说,分公司的业务、资金、人事均受总公司的统一管辖与安排。另外,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由此可见,分公司实际上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而只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或业务活动机构。 

  【例·单选题】关于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B.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C.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D.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具备法人资格

  参考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分类。根据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

  【例·单选题】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分公司、子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B.分公司、子公司都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C.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D.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C

  知识点:分公司与子公司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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