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

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练习: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

正保会计网校 2010-09-25
普通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以外,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

  A. 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第三人和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行纪人承担

  D. 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务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外,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3中级-畅学旗舰班

15位师资全享 4小时内答疑

热门课程了解详情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zhongj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