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练习:要约失效的情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0-09-25

  多项选择题

  ◎甲向乙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下列各项中,可使甲发出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

  A. 乙将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甲

  B. 甲依法撤销要约

  C. 乙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 乙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59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