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
原创
2013-05-16
普通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三、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定额征收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