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应纳税额的计算
原创
2013-01-15
普通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过程:
(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
(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
(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
(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计算应纳税额
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6)如有税收优惠,注意减免税额
应税项目 | 税率 | 纳税期限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1.工资薪金所得 | 7级超额累进税率 | 月 | 每月收入-3500或48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 5级超额累进税率 | 年 |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 | |
3.对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承包经营所得 | 5级超额累进税率 | 年 | 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3500元/月*12 | |
4.劳务报酬所得 | 名义上为比例税率,实际上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 次 | (1)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额×(1-20%) | |
5.稿酬所得 | 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次 | 同劳务报酬 | 应纳税所得额×14%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20%比例税率 | 次 | 同劳务报酬 | 应纳税所得额×20% |
7.财产租赁所得 | 20%比例税率 | 次 |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 应纳税所得额×20% |
8.财产转让所得 | 20%比例税率 | (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 应纳税所得额×20% | |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20%比例税率 | 次 | 每次收入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
10.偶然所得 | ||||
11.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