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25日报名
关于株洲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中央、省在株单位、高等院校,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财会考[2008]18号)精神,我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08年12月5日至25日,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审查、收费以及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日、17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各县(市)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要求
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其中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为人事局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时间。12月17日至12月25日为市财政局报名确认和办理交费时间,(星期六、星期天休息)。
(一)2009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二)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登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开通时间为12月5日至25日)进行网上报名,必须打印报名表。并在“株洲财政局(http://www.zzczj.gov.cn/index.aspx)”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携本人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参加2007年度继续教育)、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已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两张(严禁使用大头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株洲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市财政局一楼办证大厅进行报名确认,办理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2008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正确填写2008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四、考试报名确认、交费和资格审查地点
(一)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地点: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株洲市财政局一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8681257 8681196
(二)资格审查地点:天元区天伦东路138号 株洲市人事局办公楼501室,联系电话8681072
五、资格审查需交验的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不得复印和修改),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学历证书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必须参加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有效身份证原件
对于2008年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持2008年度本人准考证携报名登记表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经人事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试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领取或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市人事局资格审查→报名订书打单→缴费→订单上盖章→注册
七、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八、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九、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财政、人事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安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宣传。
(二)各级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切实加强各报名点安全保障工作,预防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