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服务指南
1、报名条件: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襄樊市会计局负责市属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各县(市)、区会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人员或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和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央或省驻樊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襄樊市会计局负责。
2、报名受理地点和手续:市属单位和中央或省驻樊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会计局窗口报名;各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在当地会计局办理。
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三张(黑白照二张,彩照一张);附合免试条件的提交规定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在当地会计局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前一周领取准考证。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申请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4、报名考试时间: 2008年9月17日至26日。
5、报名费用: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
6、考试教材:考试教材每科目一本,总计教材费用68元。需要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时购买。
7、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由省财政厅会计考办在湖北省财政网对外公布。
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和符合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件在当地会计局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直单位、中央或省驻樊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会计局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15元/本。
9、咨询电话:327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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