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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8-02-26 10:18来源:

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咸财会发[2008]5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了组织好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按鄂财会发[2008]6号《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展开剩余部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黑白布纹照片两张。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19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17日至26日。

  三、报名地点:

  市直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各县市区考生报名地点,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当地财政部门集中办理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安排

  1、第一次考试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月14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6月14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6月15日开始

  2、第二次考试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8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11月8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11月9日开始

  五、考场设置: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场原则上设置在市直。各县、市、区如报名人数较多,可向市局申请设置考点,由市局统一报省厅备案。

  六、考生报名结束一周内,各县、市(区)必须向市局上报报名信息卡及考务费。

  七、考试前10日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八、其他有关事宜按鄂财会发[2008]6号文件办理。

咸宁市财政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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